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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内容
项 目 | A类 | |
甲醛含量(mg/kg), ≤ | 20 | |
pH值a | 4.0~7.5 | |
色牢度b/ 级 ≥ | 耐水(变色、沾色) | 3-4 |
耐酸汗渍(变色、沾色) | 3-4 | |
耐碱汗渍(变色、沾色) | 3-4 | |
耐干摩擦 | 4 | |
耐唾液(变色、沾色) | 4 | |
异味 | 无 |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c | 禁用 |
标准 | 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 | ||||||||||||
标准范围 | 该标准规定了儿童服装、学生服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 ||||||||||||
标准条文 |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定:婴幼儿服装(两周岁及以下)≤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300mg/kg。 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4.0~7.5,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为4.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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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FZ/T 81014-2008 《婴幼儿服装》 | ||||||||||||
标准范围 | 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服装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号型规格、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特征。 | ||||||||||||
标准条文 | 该标准规定在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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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 标准名 | 涉及安全性的内容 |
GB/T 22702-2008 | 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 | 本标准首先按照服装部位进行划分,分为风帽和颈部、腰部和下摆处、其它部位;然后按照儿童年龄层细分为幼童、大童和青少年两类确定拉带规格。 |
GB/T 22705-2008 | 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 本标准按照儿童服装的部位,分为风帽和颈部、腰部、服装下摆、袖子,对童装绳索和拉带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要求差异也在本标准中充分体现。 |
FZ/T 81014-2008 | 婴幼儿服装 | 领口、帽边不允许使用绳带。成品上的绳带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cm。 |
标准 | FZ/T 81014-2008 《婴幼儿服装》 |
标准范围 | 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服装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号型规格、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特征。 |
标准条文 | 钮扣、装饰扣、拉链及金属附件应无毛刺、无可触及性锐利边缘、无可触及性锐利及其他残疵,且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生锈,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 印花部位不允许含有可掉落粉末和颗粒;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和颗粒状珠子或可触及性锐利边缘及的物质。 成品中不得残留金属针。 该标准规定在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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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GB/T 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 |
标准范围 | 标准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服装的材料、设计、生产的实施规范,以提高儿童服装的机械安全性。 |
标准条文 | 钮扣边缘不允许尖锐,防止造成危险。 用于衬里或絮料的填充材料不得含有硬或尖的物体。 两个或两个以上刚硬部分构成的钮扣,容易引发组件分离或脱离服装的危险,不应用于三岁及三岁以下(身高90cm及以下)的童装上。 服装生产过程中的针、钉或其它尖锐物与穿着者接触,会造成严重伤害。生产商应尽量避免尖锐物的使用。 带有金属成分的部件在附入服装之前应进行金属探测。 五岁及五岁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男童服装的门襟区域不得使用功能性拉链。 生产商应注重厂房管理,记录各生产步骤,保证服装不受针或断针带来的污染。 |